通過刷銀行卡流水“跑分”賺點小錢?你以為這樣是“輕松賺錢”?近日,莘縣公安重拳出擊,以雷霆之勢成功打掉多個“跑分”犯罪團伙,抓獲多名“跑分”犯罪嫌疑人。
11月10日,莘縣警方赴梁山等地,打掉一為境外詐騙分子洗錢的“跑分”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田某、盧某,涉案流水達110余萬元。
11月10日,莘縣公安局接到居民小華(化名)報警,稱其被冒充的“京東白條”客服以注銷京東白條賬號為由詐騙20余萬元。接警后,反詐中心、十八里鋪派出所聯合開展研判,并于當日赴梁山縣將一級卡卡主田某(男,22歲)抓獲歸案。經循線追蹤,于11月12日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盧某(男,21歲)抓獲。經查,盧某、田某在明知上線幫助境外人員轉移涉詐資金的前提下,在湖南長沙、山東梁山等地進行跑分洗錢活動。其中,盧某涉詐資金50余萬元,從中牟利4000余元;田某涉詐資金60余萬元,從中牟利5300余元。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田某、盧某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11月14日,莘縣警方赴湖南岳陽,抓獲犯罪嫌疑人游某,涉案流水達200萬余元。
11月14日,莘縣公安局徐莊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掌握一條線索,經周密研判,赴湖南省岳陽市將涉詐犯罪嫌疑人游某(男,43歲)抓獲。經查,游某在明知上線幫助境外人員轉移涉詐資金的前提下,將其名下4張銀行卡出售給“上家”,資金涉及200余萬元,游某從中牟利1萬余元。
目前,游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11月17日,莘縣警方赴河北邯鄲,打掉一“跑分”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流水達100余萬元。
近日,莘縣公安局反詐中心聯合燕塔派出所根據前期工作,經周密部署、綜合研判,分別于11月7日、11日、15日、17日,在山東濟南、江蘇常州、河北邯鄲、河南焦作等地抓獲涉詐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1歲)、金某(男,27歲)、李某(男,22歲)、牛某(男,24歲)。經查,王某、金某、牛某在明知幫助境外人員轉移涉詐資金的前提下,與上家李某進行跑分洗錢活動,資金流水涉及100余萬元,從中牟利5000余元。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王某、金某、牛某、李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1月17日,莘縣警方赴山東威海,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涉案流水達800萬余元。
11月17日,莘縣公安局反詐中心聯合河店派出所經縝密偵查,赴山東省威海市抓獲涉詐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3歲)。經查,李某在明知幫助境外人員轉移涉詐資金的前提下,仍然辦理對公賬戶并出售給他人進行跑分洗錢活動,涉案資金流水高達800余萬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11月16日,莘縣警方赴河北館陶、深圳市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葛某等七人,涉案流水達1000萬余元。
11月16日,莘縣公安局刑偵城關中隊、東魯派出所經縝密偵查,赴河北館陶、深圳市等地抓獲涉詐犯罪嫌疑人葛某(男,40歲)、黃某(男、28歲)、賴某(男,34歲)、劉某(男,40歲)、賈某(男、38歲)、姚某(男,45歲)、劉某(男,46歲),成功打掉以葛某為首的七人“跑分”團伙。經查,葛某等人在明知幫助境外人員轉移涉詐資金的前提下,仍進行跑分洗錢活動,涉案資金流水高達1000余萬元。
目前,葛某等七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了解,犯罪分子會專門搭建平臺,通過“跑分”將贓款分流洗白,最后這些非法資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機關追查資金流向的難度。
警方提醒:幫助詐騙、賭博等違法犯罪團伙進行洗錢活動,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參與者需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幫助洗錢的涉案第三方賬戶將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涉嫌犯罪還將受到法律懲處。請廣大市民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不要輕易被網絡上不切實際的高額利潤所誘惑,更不要隨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賬號等,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
